甲烷傳感器調校管理規定 你知道嗎?
2017-08-30
來源:傳感器
1、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甲烷傳感器在井下使用7天后必須升井進行檢修、調校、未經調校合格的甲烷傳感器不準下井安裝使用。
2、甲烷傳感器在井下使用半年后、要進行全面檢修并送有關有資質證書的效驗單位進行效驗。
3、調校甲烷傳感器必須有專人負責、調校設備、工具、甲烷氣樣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
4、對甲烷傳感器進行調校時、必須在新鮮空氣中中進行校零、零點不能有偏差;調節零點后、將通氣罩套在氣室上、通入標準氣樣、誤差控制在0.01%以內;甲烷傳感器調校合格后、要認真填寫記錄、并打上合格標示;調校合格的甲烷傳感器安裝后、必須進行實測校對。
5、井下使用中的甲烷傳感器、監測監控工每天必須巡視檢查一遍、并配合瓦檢員使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便攜式甲烷光學檢測儀對甲烷傳感器進行校對,以其中讀數較大者為準,當兩者讀數誤差大于允許誤差時、應采取措施并在8小時內對兩種設備調校完畢。在井下校隊時、應在瓦斯穩定的情況下進行。
6、甲烷傳感器在使用過程中、如遇水泡或受高濃度瓦斯沖擊時、必須升井檢修調校。
7、甲烷空氣樣存放地點、要保證通風良好、要有醒目的標志、存放過程中、應經常檢查氣瓶是否漏氣。
8、對甲烷傳感器進行調校、甲烷超限斷電閉鎖和甲烷風電閉鎖進行測試時,必須有監測監控檢修人員和瓦檢員、井下電工協同進行。
9、調校合格的甲烷傳感器、應標上調校日期、使用地點并填寫好記錄。
10、為保證甲烷超限斷電和停風斷電功能準確可靠,每隔7d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閉鎖和甲烷風電閉鎖進行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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